兴化市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

信息来源: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12-09 20:41 浏览次数:

? 依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兴化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特编制《兴化市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本规划主要阐述兴化市未来五年知识产权发展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兴化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是兴化市知识产权工作实现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紧紧围绕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大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综合实力显著提升,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任务。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明显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出台《市政府关于印发兴化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实施人才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性文件。

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大幅提高。新增专利申请22456件、授权1165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123件、授权523件;PCT申请52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35件。新申请商标17265件,新增注册商标10410件,新增地理标志商标1件,新认定驰名商标1件。

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快速提升。知识产权引领支撑企业发展不断深入,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3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9家、新增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合格企业26家。新增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1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稳步推进,出台《兴化市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兴化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联合市人行、财政等部门出台《兴化市专利权、商标权和排污权质押贷款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1450万元。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不断优化。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76 件、侵权假冒专利案件303起,调解专利侵权纠纷案件9起,没收侵权商品及侵权标识28481件。移送公安机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13起。知识产权宣传取得新成效,利用“3?15”“4?26”和专利宣传周等时机,发放宣传资料2600多份,开展“侵权商品集中销毁活动”5次。

知识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新增知识产权代理机构1家。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引导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市举办知识产权培训35场次,培训人员逾1000人次。

与此同时,兴化市知识产权发展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高价值知识产权开发不足;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制度不完善,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较弱;产业知识产权密度低、规模不大,知识产权引领支撑经济转型升级的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保护力度薄弱,侵权易、维权难的现象依然存在;知识产权管理分散、高端人才匮乏,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有待提升;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不平衡、特色不明显,统筹协调发展任务繁重。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

从国际来看,随着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知识产权日益成为世界各国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成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和掌握发展主动权的关键因素,知识产权在国际合作与竞争中的地位空前提高。发达国家凭借知识产权的强势地位,强化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加强专利技术垄断、版权和品牌市场控制。发展中国家纷纷加快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步伐,加强知识产权布局,构筑新的竞争和发展优势。知识产权全球治理格局正发生着深刻变革。  从国内来看,我国经济发展已进入速度变化、结构优化、动力转换的“新常态”,面临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制度,在转换发展动力机制、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构筑长远发展优势中肩负着重大历史使命。党中央、国务院着眼国际发展大势,立足我国发展全局,作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全力推进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从我市来看,经过历年的持续奋斗,兴化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有了大的提升,要素集聚能力明显增强,发展空间不断拓展,项目建设持续发力,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发展路径愈加清晰。这些都为我市知识产权发展提供了新的重大机遇。但应该清醒认识到,我市企业持续创新能力不足、知名品牌数量偏少、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匮乏的问题依然突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任重道远。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倒逼压力,我市必须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发展新的任务要求,牢牢抓住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机遇期,坚定信心,克难奋进,锐意进取,只争朝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努力构筑泰州长远发展新优势。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意见》,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为动力,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发展的质量与效益,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着力构建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着力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和影响力,为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统筹推进。瞄准知识产权强市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战略实施,引领兴化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统筹知识产权质量与数量的关系、全局谋划与区域协调的关系,汇集知识产权各部门的资源,形成集中高效合力,有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突出政府在宏观指导、完善制度、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市场化运作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立足兴化实际,坚持把创新放在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位置,扎实推进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着力破解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障碍。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路径、政策举措、运营模式、服务方式、人才培养等方面不断创新,探索具有兴化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紧紧围绕战略性主导产业,按照“打基础、补短板、解难题、求突破”的要求,找准知识产权与新兴产业的契合点,重点解决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有效保护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创新、促进创新成果合理分享方面的关键作用,完善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机制,实现知识产权综合能力的整体提高。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兴化市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达到泰州市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充分显现。

——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200件,有效注册商标达13000件,马德里商标注册量累计达20件,地理标志10件。在金属材料、机械铸造、食品加工等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品牌。

——加强对全市知识产权管理,构建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创新管理体制。强化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运行效能,统筹协调解决经济、科技和文化发展中的有关知识产权问题。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形成一支人员相对稳定、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

——实施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和战略推进计划,完成“贯标”创建企业30家,承担省、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5项。培养和扶持3家以上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企业“走出去”,实施全球化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比较完备,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顺畅。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保护严格高效。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举报投诉渠道畅通。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理念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超过75%,权利人满意度超过80%。

——加快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发展知识产权代理、法律、咨询、培训等服务,形成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新培育引进高端服务运营机构1—2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总数10家以上。

——加快培养一支业务专、水平高、素质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拥有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和省内专利代理职业资格人员5名以上、企业知识产权总监30人以上、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及品牌管理专业人才200人以上,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专业人才达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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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主要指标

分 类

指 标

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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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产出

发明专利拥有量

1200件

高维持年限发明专利拥有量

120件

累计PCT专利申请量

30件

有效注册商标量

13000件

累计马德里商标注册量、

20件

地理标志商标量

10件

知识产权运用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7500万元

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数

30件

知识产权保护

全社会知识产权认知度

75%

权利人满意度

80%

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1个

贯标企业数

30家

知识产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3家

专利代理人

5人

知识产权专业服务人员

30人

知识产权人才

企业知识产权总监

30人

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

200人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知识产权创造,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大力推动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提升工程,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发明专利拥有全覆盖。鼓励企业加强专利信息利用,推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人全程参与创新活动机制,促进高质量专利产出。实施“一企一标”“一社一标”工程,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商标拥有率。加大企业专利奖励力度,鼓励企业完善职务发明奖励和报酬制度等。采取知识产权入股、股权期权奖励、岗位分红、利润提成等方式,激发发明人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激励全社会发明创造激情。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新成果及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优秀发明人评选、创新创业大赛、工业外观设计大赛、作品大赛、知识产权知识竞赛等活动,激发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热情。

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紧紧围绕不锈钢、健康食品、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以科技中小型企业为重点,组建集企业、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三位一体的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培育和创造一批高价值专利。实施商标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质量管理和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高知名度商标。将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和拥有情况作为科研项目立项、技术创新绩效评价、品牌保护认定、研发人员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指标之一,形成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的鲜明导向。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有效支撑经济转型升级

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规划部署,支持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产业加快发展。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和专利预警分析,明晰全球产业竞争格局,确定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定位,把握产业专利发展态势,制定产业专利规划,进行产业专利布局,集聚产业专利资源,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形成专利密集型产业。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为重点,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建设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和专利集群管理示范区。推进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工程,支持企业加大品牌经营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海外预警机制,选取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对外贸易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主导产品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引导企业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

打造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推动企业将知识产权战略纳入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运用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信息利用、利益分配与奖励等工作规范与制度。建立企业关键技术、相关产品的专利文献和商标信息库、知识产权管理数据库、主要竞争对手产品、专利(技术)、商标、市场等方面的信息数据库,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研究和实施提供有效服务。推动企业主动介入国际分工,在境外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等,促进企业依靠知识产权走出去。鼓励中小企业与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托管合作,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支持品牌企业通过优化组合、联合经营等途径,扩大生产规模,促进品牌做大做优做强,加快形成品牌集聚效应。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遴选活动,以“贯标”达标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承担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大、创新能力强、管理基础好、发展潜质优的企业予以重点培育和扶持。

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及科技金融服务。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引导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运营,研究建立企业、高校院所专利许可制度等,推动专利的许可方式向外扩散;支持企业组建知识产权联盟,共同运用知识产权成果,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群体优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公司,开展知识产权吸储、开发、组合、投资等服务,促进知识产权商业化运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建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中小企业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大力开发推行专利执行险、专利侵权责任险、专利综合险和海外展会险等知识产权保险产品,有效降低企业研发、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知识产权风险;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机制,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三)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整合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资源,建立专业化执法队伍,开展知识产权统一执法。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培训,提高统一执法能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专家陪审制度,提高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建设,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委托调解、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保护合力。

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针对商贸企业集聚区、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展会等侵权假冒案件高发地,扎实开展知识产权“护航”“双打”等执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大力查处群体侵权、反复侵权、假冒专利及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创新“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业态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网络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的查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发布案件投诉和处理情况。建立知识产权诚信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等信息纳入企业或个人诚信系统,并作为在政府采购、承接政府投资项目、获得政府奖励、资助和荣誉称号等方面的参考依据之一。

健全维权援助和纠纷处理机制。拓展维权援助服务领域,重点开展互联网、展会以及众创空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为新兴市场主体、创业主体提供知识产权服务。完善举报投诉移送、案情反馈、举报奖励等工作制度,畅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共享预警机制,共担知识产权风险,形成知识产权联动维权援助新格局。建立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纠纷处理诉调对接机制,引导创新主体、社会中介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及调解知识产权矛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督。

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向社会公布兴化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活动,传播知识产权知识,提高知识产权意识。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增强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四)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构建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

建设公共服务载体。围绕全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加工和情报分析,提供决策参考。推动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和共享,提供个性化知识产权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产业园区等,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及产业数据库,形成覆盖全市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等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代理机构拓展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完善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拓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熟悉和运用国际规则的能力。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提升高端化服务水平。围绕我市三大支柱产业的创新发展需要,建设高质量、专业化的专题专利数据库,积极开展专利分析和咨询工作。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统筹兴化知识产权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和共享,满足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信息需求。扩大知识产权社会化服务规模,支持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法律等服务机构加快发展,吸引高水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到兴化设立分支机构。在重点乡镇、重点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帮扶工作站,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专利的挖掘、申请、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的“五进”活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大培养和引进力度,打造知识产权人才高地

健全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建设一支业务专、水平高、素质优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将高端知识产权人才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引进计划,引进一批高端知识产权人才。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库,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动态管理,推动知识产权人才优化配置。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称评定工作。鼓励企事业单位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完善薪酬制度,保障知识产权人才待遇和利益需求,提高全市从业人员合理性和专业性。

强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市内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开展专利代理执业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从大中型企业遴选部分知识产权业务负责人或业务骨干参加省局知识产权培训、考察或进行高层次学历教育。分期、分批遴选重点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型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的高层领导干部和高校院所的负责人参加知识产权总裁、总监培训班,提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

四、保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对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力度,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解决“十四五”发展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高效落实。将规划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部门和年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增强部门沟通和工作联动,形成高效协作的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

加大投入力度。建立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确保知识产权经费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重保持稳步增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调整优化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加大对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质押和保险、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引导各类社会资金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和人才的投入力度,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

加强政策支持。加大对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中取得重大成就、知识产权保护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的力度。组织企业参加“泰州市专利奖”的评选,对获得国家和省专利金奖、优秀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奖励。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

严格监管评估。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考核体系,把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促进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把知识产权课程纳入每年各级干部的培训内容。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指标动态跟踪监测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指标检测数据库,动态监控知识产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建立知识产权指标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向社会通报知识产权工作进度,切实推动知识产权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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