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信息来源:兴化市 发布日期:2024-03-29 08:36 浏览次数:

3月27日上午,市委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审计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陈锋剑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殷俊出席。市领导刘洪、常军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审计委员会第12次会议、泰州市委审计委员会第11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草案)》。

会议要求,要坚持政治引领,校准审计定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与时俱进创新审计理念和方式方法,把做好审计监督“上半篇”文章和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统一起来,把促进治标与推动治本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功能,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要持续探索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政治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组织人事、财会监督等及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贯通协同的路径机制,进一步提升计划共商、成果共用、整改共促等工作实效,增强自身监管、主管领域工作与审计工作的关联性、互动性。要坚持担当有为,展现审计作为。财政审计要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领域,聚焦被审计对象相关政策决策效用开展审计,确保每一笔宝贵的财政资源“用对地方”“用得规范”;要注重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症结、共性规律,拿出真正有分量、受重视、起作用的审计意见建议。投资审计要加强与发改、财政、住建、自规、生态环境等部门分工协作,紧密围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聚焦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民生项目的投资结构与投资绩效,开展跟踪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整改要清单化、节点化、责任化推进,定人、定时、定责,确保审计发现问题不折不扣完成整改。要坚持系统思维,增强审计效能。全市各内部审计重要单位,要支持内部审计实质化运行。国企要专门选用审计专员,以专人专责、专人专办确保内部审计工作有人管、有人做、有人督。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及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政策规定,逐步建立健全审计事项管控机制。市审计局要加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更好发挥内部审计的独特优势,为书写好“走在前、做示范”兴化答卷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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