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邹镇消防站提升工程发包公告

信息来源:兴化市大邹镇 发布日期:2024-05-08 07:38 浏览次数:

编号:XHDZ2024008


发包人名称

兴化市大邹镇人民政府

发包人地点

兴化市大邹镇


项目名称

大邹镇消防站提升工程

项目地点

大邹镇


招标标段数

1个

资格审查方式

预审

项目资金来源

已落实


标段

划分

序号

标段内容

项目规模

正式预算价

发包价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1

大邹镇消防站提升工程

/

13.878215万元

11.38万元

2024年5月25日

2024年6月23日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8:30-11:30,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

大邹项目办(大邹水利站三楼304室)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竞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竞标人资质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竞标人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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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项目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本人二代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材料见预审文件。

2、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报名时,除满足上述要求外,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核验书》。


发包人联系人

联系方式

陆先生15861060600

项目办联系人联系方式

包先生 13961053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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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

一、资格预审须知

(一)、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效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同时提供《企业资质核验书》)(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5、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6、有效的与公告相符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7、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本单位注册(绿化、土石方工程不采用)

8、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竞标单位在县、区以上社会保障部门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属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人事证明)。特殊人员保险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可不提供保险证明。②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在投标单位退休的退休证。③因改革、改制等原因无法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但实际又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特殊人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其社会养老保险实际缴纳情况证明及证明其现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的公函(或经社保部门见证的劳动合同)。

9、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上述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竞标单位公章)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已经办理解除锁定备案事宜的;或者,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且已解除锁定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本条所称在建工程: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未进行网上备案的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完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养护期以及绿化养护、管护工程无论合同期是否已满,不作为在建工程。

(三)、报名时同时提交响应文件,报名截止后,发包人不再接受竞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

(四)、发包人接受竞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材料后,同时发出发包文件。

(五)、报名结束后,发包人将组织集中资格审查,申请人提交资料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有一项不符合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资格审查结束后,发包人在网上公布资格预审结果并同时公布开标时间。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竞标人不得参加竞标会。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因承包人原因不能备案的,发包人将取消其承包资格,因发包人原因不能备案的,发包人将重新组织发包或终止发包。)

二、确定潜在竞标人方式:

每标段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竞标申请人全部参加竞标。

三、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五三二比例支付,即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付审计价50%,第二年付工程审计价30%,第三年付清余款(不计息)。

四、定标办法:合理价随机确定承包人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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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


承包人《承诺书》.docx
大邹镇消防站提升.pdf
大邹镇消防站提升工程发包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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